买了一个很中意的包,摩娑手上良久,不得不为它写点什么了。
我不是一个太讲究衣着的人,十块钱一件的衣服一样往身上套,一样见人。唯独对包和鞋,我是有要求的。首先一定得结实,所以最好是皮质的,牛皮就行了,厚实而又柔软的牛皮。款式呢,必定是简单的,大气的,花边和流苏之类,统统不要。线条要正,要美。总之,符合我要求的鞋和包,都可遇而不可求。但凡遇到喜欢的,我必定会倾其所有买下来。只可惜一年也难得几回这样的相遇。但这回我一眼就相中它了。
相中的这个包是特价品,打了两折后只要三百三,实在太对得起这个价格。它的样子非常简单,是一种有点深,有点怀旧的红色。标准方型的,容量超大,我一股脑装了许多东西进去,看上去仍然丝毫不臃肿。质地是纯牛皮,又厚又软的牛皮,柔软到可以整个包团成紧凑的一团,一撒手,它便又轻轻地舒展开来,弹性极好,手感极好,我把脸上贴在包上,感觉暖洋洋的。它似乎是为我量身定做的,完全符合我的审美——简朴,厚重,大气,结实,然而又非常柔软和精巧。美好到我都想抱着它睡觉了。
这两天,不管那包放在哪个角落,我只要用眼睛一扫到它,一想起将要和它一起度过漫长的年月,心里就开始暖和了。真是神奇啊。你看,我就是这么一个容易开心的人,我的快乐那么简单。上学的时候穷,几乎总是泡在书店和旧书市场以及批发书城里,一旦买回一本喜欢的书,也有这种感受,至少把兴奋延续一个星期以上。现在我发现,物质同样可以让人获得精神的快乐和满足,或者说,物质本来也是很精神的,一个包的内涵,不见得就会比一本书少。书不再像过去那样容易让我满足,我现在要的,是具体而又具体的触摸。
一直不觉得自己是挑剔的人,但朋友却说,你对感觉的挑剔到了吹毛求疵的成份。仔细想来,的确如此,大部分时候我是迟钝的,但是,在关键处敏锐起来却可以杀人。对于书,包和鞋,以及男人,我都是一个态度,宁缺勿滥。别的地方可以宽容,这些地方断然不可以。书的感觉不对,我是不会摆在我的书架里的,我宁可送人,或者卖掉,所以我的书不多,有的,我都精读过。包和鞋,不过就是我精神延伸出来的一个物质载体。其实,我们最挑剔的地方,往往也是最易让我们获得愉悦处。所以,不能不挑剔。
朋友,不管什么类型和风格的朋友我都能够真心去喜欢他们,像对待我的衣服一样,我有足够的宽容心。但是男人就不一样了,我会像选择我的包和鞋子一样挑剔。天哪,究竟什么样的男人才能对上我的胃口?我歪着头想来想去,只想起了《这个杀手不太冷》的让·雷诺,他看上去笨重厚实,像张质地最好的牛皮,他冷静而沉稳,智慧而干练,嗯,有足够优美的线条;但是,他对待他的那盘叶子和那小姑娘的时候,却又柔软得让人能化掉……
哎呀,看来,我新买的包和让·雷诺长得一模一样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