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lliott Smith的生命之旅(转载)

        你为什么叫我诗人
  我不是诗人
  我只是个哭泣的孩子
  看,我只有洒下沉默的眼泪……
  
  这是一个平凡的秋天里最平凡的一天,在洛杉矶的一间别墅里,时间停在了2003年10月21日,他把匕首插在了自己的心脏上,34岁,整整比Kurt多活了7年,不同的是,直到他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他仍然不是一个大明星,或者他根本就对成为大明星不感兴趣,在无聊的人看来,他的死亡不过又是一件音乐和毒品酒精纠缠的恩怨。不过,令人尴尬的是,在他死后一个月,他的签名在网上被拍卖到了25万美圆。皮带,人用来维护尊严的工具已经变的轻飘飘的,如一根鸡毛,在舞台上空飞来飞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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萨宾娜这样的女人——

 

朋友说,你写特丽莎的独白,为什么不写萨宾娜的独白?能不能说说你是怎么理解这个女人的?《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》里,最令我忧伤的女人是谁?不,不是特丽莎,而是萨宾娜。但萨宾娜显然不能用独白的形式来写。她需要世人的理解吗?不,在写下这个标题时,我仍然看见她嘴角戏谑的微笑。
 
我对萨宾娜的喜爱,一点儿也不亚于特丽莎。只是,理解萨宾娜,远比理解特丽莎要困难。理解特丽莎,只需要用一个女性的本能,而理解萨宾娜,需要更多经历、智识。在阅读这本书十年之后,重新回味萨宾娜,才终于明白,我为什么会爱上这个女人,为什么当年,在看到刘小枫在《沉重的肉身》这本书中对萨宾娜近乎诋毁的话语时,会感到强烈的愤怒。我无法接受他用灵魂的和肉欲的来区分特丽莎和萨宾娜,因为,萨宾娜显然是我见过的最为精神化的女人。也许所有的男人都会爱上特丽莎,但是,女人,尤其是像特丽莎那样的女人,最渴望成为的是萨宾娜。我甚至认为,她们完全有可能是同一个女人,都是坠落尘世的精灵,只不过,萨宾娜是没有被接住的特丽莎。可能一个动作,一个偶然,就导致了她们的命运完全不相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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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颜色生活(一)

年少的时候,只喜欢黑白灰。不知从何时起,衣柜里的颜色开始多了,在青春将逝的尾巴上,终于缤纷起来。这场颜色的革命,是从围巾开始的。

 

  

这是在一个小店里偶然发现的,一眼就喜欢上了。第一次发现小碎花惊人的美,如此朴素温馨,颜色或明或暗,有层次地变化着。这是我梦想中家的颜色,是我见过的最温暖和甜美的色调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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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esires are already memories

 

 
这句话译成中文是:欲望已成记忆。
它来自我一个多年前的老朋友的博客,而他又摘自卡尔维诺的小说《看不见的城市》。今晚,我发愁正在为我要写这篇文章冥想一个可靠的名字。然后,它便出现了,并如此贴切地安放在这里。是的,这里我将要写到的,是欲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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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美与爱——

 

 
1、美感并非与生俱来,美感是一种追求,更是一种实践。把美感停留在感官的享受上,是真正的肤浅。
 
2、美在微妙处。犹如一个杯子,有人喜欢看表层的花纹,有人喜欢看质地做工,还有人喜欢看杯子背后经历的故事和人。过于外露的美为何会让人觉得俗气?因为一眼就能够抵达。大美不一样,大美曲径通幽,它设置种种障碍,苛刻地选择它的审美对象,犹如一张藏宝图,真正的宝藏,只属于极少数努力在找寻它的人。大美当然要大代价才能获得,或者说,美其实就在审美的道路上,这条道有多艰难,你得到的美就有多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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饭碗问题

 

在我还很小的时候,我爸妈就开始担心我的饭碗问题。首先,我家里没田没地,不存在没工作就回家种地这个问题。其次,我爸妈没权没势,当然给我指派不了工作,也不太可能弄到什么顶班的名额。顶班,这当时在我眼里真是一个恐怖而窒息的名词。父母辈们在一个岗位上工作了一辈子,儿女长大了,顶上去,接着干。想想都觉得不可思议,但那时候,这居然是一件让人很艳羡的事情。自从我知道顶班这个名词,我就时常大叫,啊,我不要顶班,我不要顶班!结果我妈冷酷地说,你想顶也顶不着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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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电视剧《一锁五十年》

 

刚从北京回来。
 
在北京宾馆的房间里,随意打开电视,北京卫视正在热播《一锁五十年》,编剧跳出了我的名字。早在一周前,周导已经打过电话通知我的了。但我还是没有认认真真坐下来,好好看看这部电视剧。因为只要看到这个电视剧,我便心怀愧疚,当然是对周导的愧疚,那是我人生最消沉的一段日子,在周导最紧张地忙活剧本和拍摄的时候,我当了逃兵——实在是受不了那种内外交困的状态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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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狗(一)

 

前言:
关于这篇小说,我曾经跟一些朋友讲述过,故事在我脑海里已存在两三年了,却一直未能付诸于笔尖。并不是为自己的懒惰找理由,只是对我来说,决定开始写一部小说,并不比决定生一个孩子更容易。写字和生产的道理一样,一旦呱呱坠地,它再丑,你再不满意,也不能塞回去重生一遍。我向来讨厌修改,落笔即是定稿,所以,没有先生一个半成品再说的概念。我总是这样患得患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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没有人会爱上你的灵魂

 

鲜少女人对胡兰成的情话有抵抗力。都说胡兰成是情场高手,可我相信这些情话不是他刻意说出来的,那不是刻意所能达到的高度,否则,也就不会那样准确无误地将张爱玲命中了­——那是多么尖锐敏感而且挑剔的女子啊。让我们来瞧瞧《小团圆》里,之雍对九莉说的那些话,那些肢体的语言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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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级炫耀贴

   重又回到了那昏天暗地弄剧本的日子,快四点了,疲劳,却还没有睡意,那么,就让俺炫耀一把吧…… 

 

欲罢不能《小团圆》

 

我不是张迷。以前我只喜欢看她的杂文随笔,对她的小说却一直不太感冒,并非她的小说写得不好,只是对我来说,这些文字太缺乏温度,太像一个尘世之外的冷眼旁观者的叙述——然而又不是纯粹的旁观者,我是能察觉到张爱玲有痛感的,但这痛感却被覆盖,呈现出来的是一种刻意的冷漠和制造出来的疏离,我也一度疑心我是否错看,或是我境界不够?但我总觉得,张爱玲应该能写出更好的文字。当然,对于张胡情事,各路八卦我更没有考究的兴趣。因此,这样一本《小团圆》在我面前晃了几周,我也没有打开它的欲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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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辈子,请让我当一名舞者

 

语言是什么?
语言,是我的盔甲也是我的利器。
语言,是我的避难所也是我畅开的脆弱。
语言,总是极力想让自己更透明更轻盈。
但是,语言,从有语言开始,这个世界就已经不再纯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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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品岩茶

 

还是在六年前拍电视剧时,公司租用了深圳一家著名茶馆的场地,因此,认识了茶馆的老板孔先生及孔夫人,不仅和他们成了忘年之交,还在他们身上学习了不少茶道与为人之道。
 
孔先生斯文儒雅,谦和如玉,无论与他一起品茶或是随意闲聊,都令人如沐春风,处处能感觉到文化的熏陶。讲起茶经,孔先生更是娓娓道来,他最为推崇的茶是武夷岩茶和普洱茶,对这两种茶赞不绝口。我记得当时我还在写另一个电视剧,和孔先生谈到剧本里的两个人物,我想设计一个斗茶的场景。孔先生建议,剧中两个人物,一个清高气盛,应该喝岩茶,岩茶的感觉是霸道凌厉,另一个呢,沉稳敦厚,应该爱喝普洱茶,普洱的感觉是内敛含蓄,两种茶叶,各有千秋。在孔先生的指引下,普洱茶我算是开始喝出点门道来了,但对于霸道的岩茶,我却一直没有机会品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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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认识我吗?

 

有一块石头四处晃荡,很无聊。它不知道它是从哪里来的,也不知道要往哪里去。
它想,这世界上,一定有某一个人是认识自己的,他知道自己从何处来,使命何在。这样,自己就有目的和意义了。于是,它开始了四处寻找的旅程。
晃悠的过程中,石头遇到了第一个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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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处有蛇,请勿靠近——

 

朋友给我总结说:你的优点是追求完美,缺点是太追求完美;你的优点是善于思考,缺点是太会思考;你的优点是认真,缺点是太认真。仔细一想,这评价不无道理。而且我还可以加好几句,你的优点是尖刻,缺点是太尖刻;你的优点是清晰,缺点是太清晰,你的优点是不肯妥协,缺点是太不肯妥协……
 
早前,就有朋友说我就像面照妖镜,往往毫不留余地地照出对方灵魂深处的小。和我在一起是有压力的。尤其对异性(我对同性往往要宽容得多,所以我的女性朋友往往不容易感觉到这一点)我经常有揭人家伤疤的嫌疑。而且揭开后还要探过头看个究竟,研究一下血怎么流出来的。真的是非常不宽容。对于越想亲近的人,我越有这种揭人家短的欲望。结果总是逼到别人敬而远之地对我说,你很好,我不好。我何苦呢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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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个包的奇遇

 

买了一个很中意的包,摩娑手上良久,不得不为它写点什么了。
 
我不是一个太讲究衣着的人,十块钱一件的衣服一样往身上套,一样见人。唯独对包和鞋,我是有要求的。首先一定得结实,所以最好是皮质的,牛皮就行了,厚实而又柔软的牛皮。款式呢,必定是简单的,大气的,花边和流苏之类,统统不要。线条要正,要美。总之,符合我要求的鞋和包,都可遇而不可求。但凡遇到喜欢的,我必定会倾其所有买下来。只可惜一年也难得几回这样的相遇。但这回我一眼就相中它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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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实,我不喜欢怀旧

 

其实,我不喜欢怀旧。
我们习惯了在回忆中去美化一些东西。回忆是一把筛子,它滤掉了我们不愿想起的那些东西,然后,留下一些亮点,粼粼如夕阳下的湖面,我们以为那就是永恒,其实很不真实。它们的存在不过是夕阳的回光返照。任何事物,一旦镶上了怀旧这道框,就会变得面目可疑起来。对于所有太过温情或者太过美好的东西,我都忍不住去怀疑它的真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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端午记事

 

端午。和亲友驱车回到老家。
老家正在下着寒雨,于是,穿着裙子的我又感冒了。不停地打着喷嚏,似乎有人正在不停地诉说想念。父亲,母亲,姐姐,姐夫,小外甥,外甥女儿,他们的爱在粽香里逐渐弥漫开来。
故乡浓郁的亲情,总是像感冒病毒一样侵入我,卒不及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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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“灵魂虚肿症”的一篇文章

 

 

喜欢昆德拉,是因为他从理论意义上探讨并解决了我的生存悖论。喜欢王小波,是因为他在现实上给我提供了一种存在的可能性的参照。可以说,昆德拉是用小说来进行思考的思想家,而王小波是用小说来负载趣味与想象的艺术家。小说的弹性如此之大。昆德拉给我深度,王小波给我高度,而生活提供我以广度。拥有这几份智慧,我终于可以从容应对我生命中的一切。关于“灵魂虚肿症”的分析,我一直认为是昆德拉所有论述里最精妙绝伦的一部分。看到一篇小文,转到这里,与大家共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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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明亮处是最迷惘

 

不知从何时起,感伤,已经成了这个时代难以治愈的顽症。有一段时间,我也病入膏肓,什么都做不了,整个人处于一种被摧毁的悲情状态之中,因此,我决定辞职,来一趟远行。一路北上。所到之处,每个人都在疗伤,每个人都有着难以言说的隐秘和疼痛。一路上,我收获了五个秘密和五个故事,没有一个我能轻描淡写。
 
我四处寻找阳光和突围,我感到自己在往最深渊处滑落。我无所适从,因为,我谁也救不了,我甚至不知道如何自救。这是一个潮湿而粘稠的时代。这是一个没有诗意的年代。表面光鲜亮丽,内里千疮百孔。它让我常常想起一句歌词,最明亮处是最迷惘,最繁华处是最凄凉。我们像玻璃窗内的苍蝇,前途一片光明,却毫无出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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